横县安监局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督促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安全生产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创造稳定环境,横县安监局安监局落实四项举措,抓住核心,强化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按照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要求,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工作方案,使用法定的执法文书,按程序履行法定义务和职权,有效防范执法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要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新模式,采取“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办法确定执法企业,实行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以年度执法计划为导向,采取县局带乡、镇(街道)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并指导好乡镇国安站执法检查。截止5月上旬完成对全县17个乡镇国安站的安全生产委托执法。
二是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一改以往能不罚就不罚、以警示教育代替行政处罚等柔性执法形象,打开非事故处罚工作新局面。行政处罚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分别给予罚款、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产整改、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追究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等上限处罚,绝不能姑息纵容、养痈为患。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通过定期不定期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重大隐患整改落实、事故案例警示、安全管理等为主题切合实际情况,督促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截止至5月上旬组织召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以会代训、专题培训5次以上,受培训人员达150人次;约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企业约42家。
四是宣传引导,明确意义,重点解决“不知为何要落实主体责任”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利用微信、微博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强化企业负责人的法治观念,把住法律“底线”,守住安全“红线”,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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