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这两年 已经迎来了两条高速 上林至横县,南宁至玉林 而今天要说的“南宁至玉林第二高速公路” (横县段)简称南横高速这条高速起点位于横县马山镇附近、经百合镇于横县南侧与规划鹿寨至钦州港高速(横县至钦州段)交叉,经南乡镇南侧向西上跨鲁塘江(规划V 级航道)、规划平陆运河(I 级航道)、规划S210、黎钦铁路后于平朗镇南侧与六钦高速交叉,经中和镇北侧,刘圩镇南侧,终点位于现状南宁外环高速邕宁东互通。之前,就有不少微友报料:南横高速《南乡鲁塘江跨江大桥》《百合三官大桥》《百合罗凤河大桥》都在加紧施工当中···
南横高速征收土地预公告 都提及被征地的村委 拟征收土地位置、现状、面积:
拟征收横县马山镇:新龙村民委员会、公平村民委员会、六社村民委员会、卫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百合镇:山江村民委员会、田共村民委员会、庙庄村民委员会、圩背村民委员会、山江村民委员会、洪庐村民委员会、武留村民委员会、高祝村民委员会,
那阳镇:周杨村民委员会、大六村民委员会、维新村民委员会、三合村民委员会、大联村民委员会,
横州镇:江南村民委员会,
南乡镇:红宜村民委员会、竹瓦村民委员会、广龙村民委员会、桥板村民委员会、陈塘村民委员会、五合村民委员会,
新福镇:丕地村民委员会、团富村民委员会、关塘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妙村民委员会、那恩村民委员会、平恩村民委员会,
平朗镇:那眉村民委员会、池鹏村民委员会、飞洒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共745.7169公顷。(具体范围、面积以征地拆迁机构实地勘测、调查为准)。
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方附着物补偿费补偿标准: (一)征收集体农用地标准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南府规〔2020〕12号)执行,其中横州镇按照横县第一区片补偿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6000元/亩,那阳镇、百合镇按照横县第三区片补偿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9000元/亩,马山镇、南乡镇按照横县第四区片补偿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8200元/亩,新福镇、平朗镇按照横县第五区片补偿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7100元/亩;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土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1倍至0.4倍进行补偿。 (二)青苗及地方附着物的补偿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标准执行。
今日,要说的是南横高速途经那阳镇的【迁坟公告】
岑溪一大新公路横县至南宁段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20〕1162号通过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该项目用地预审经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桂自然资报〔2020〕244号)。为加快项目建设,根据《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横征预〔2020〕53号)规定,涉及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需要迁移,现将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对象:岑溪一大新公路横县至南宁段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坟墓及部分临时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该项目用地红线涉及那阳镇周杨、大六、维新、三合、大联、莫大等6个村民委员会。 二、迁坟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三、迁坟补偿: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横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横政规〔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迁坟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上述的坟墓死者亲属在迁坟期限内到那阳镇征地拆迁办公室(电话0771-3495568)或者坟山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并将坟墓迁移。 对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无主坟墓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横县那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 在以上地方有坟墓的家族
记得在限期时间内办好相关手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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