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城建监察大队 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 公 告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更好地推进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横县城建监察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50名。公开招聘的协管员属编外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常(居)住地或户籍地在横县。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富有责任心,能适应早晚班工作制度。 4、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 5、不得招聘为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家庭成员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任务: 1、一线执勤城管协管员要求: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158以上,具有高中或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1日,即1984年5月1日后至2001年2月1日前出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机动车或部队退伍军人优先,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 2、 主要协助城建监察及市容市貌日常巡查整治,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能适应早晚班和接受周末加班等。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横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横县横州镇公园路9号,交易场对面) 3、联系电话:0771-7236665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报名处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白底免冠彩色相片2张。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三)体检 初审合格人选统一到县一级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四)聘用 1、聘用:对经过面试、体检合格的初定人选,待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分配: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基层各个中队,服从中队管理。 3、培训:将分批对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方可安排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三、工资和福利待遇
协管员工资待遇按横县编制办、财政局、人设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并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横县城建监察大队 2019年4月15日 |